关于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

时间:2014年04月02日 08:51 [人气: ]

山东省物价局、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

鲁价费发﹝2010﹞75号

关于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

临沂市物价局、财政局、国土资源局:

你们《关于调整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》(临价费字﹝2009﹞161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
根据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﹝2004﹞51号)规定,原则同意你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,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。

本批复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。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日照等八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﹝2006﹞269号)中有关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。

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

序号

名称

类别规格

补偿标准
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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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房屋

乱石基、砖石墙、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顶屋

390-500元/m2

1、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。2、旧料归原主。3、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、拆建人工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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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石基、砖石墙、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

300-39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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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石基、砖垛、坯墙、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

250-30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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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石基、土坯墙、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

190-25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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砖垛、苇箔、草顶简易平房

130-19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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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楼

500-65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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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营业楼

650-75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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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围墙

乱石基砖墙高2.5m以上

80-100元/m

旧料归原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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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石基砖墙高2-2.5m

70-9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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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石基砖墙高1.5-2m

60-8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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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石基土坯墙高1.5-2.5m

40-5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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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畜禽舍

砖混结构

100-150元/m2

旧料归原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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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易结构

50-8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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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迁坟

棺木、拾骨、骨灰盒

500元/座

包括迁葬工料等所有费用,双棺加3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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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温室

钢、砼骨架、玻璃顶

60-100元/m2

旧料归原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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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、砼骨架、塑料薄膜顶

40-8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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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易塑料薄膜顶

20-3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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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
小桥

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

1200-1400元/m2

按桥面面积计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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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坦石拱桥

1000-120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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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拱桥

1600-200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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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
涵洞

石盖板涵跨径1-2m

500-60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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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拱涵跨径1-4m

1800-210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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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-2m

1500-180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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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.5-4m

1800-220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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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
台田石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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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-8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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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
水渠水池

土筑水渠、水池(按挖方体积)

10-15元/m3

不包括田间毛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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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砌水渠、水池(水池应按水池四周及底面的平方面积计算、水渠应按水渠两侧及底面的平方面积计算)

50-6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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砖砌水渠、水池(面积计算方法同上)

60-8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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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
地面

水泥地面

10-15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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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砖地面

20-30元/m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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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
水井

手压井

30元/m

1、水井包括开凿工程、用料及用工等费用。2、废、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%-50%补偿。3、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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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井:直径1.2m

110-13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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砖井:(包括乱石井)深5-10m 直径1.5m

深10-20m直径2.5m

3000-4000元/口

4800-5800元/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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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管井

350-45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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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井:

深20-50m

深50-100m

深100-250m

深大于250m

200-250元/m

250-320元/m

320-400元/m

400-600元/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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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
乔木

胸径小于5cm(幼树,松柏树小于3cm)

移栽费3-4元/株

乔木系指用材林种,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%-60%,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,树归原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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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径5-10cm(松柏树3-6cm)

30-40元/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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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径10-20cm(松柏树6-10cm)

45-55元/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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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径大于20cm(松柏树10cm)以上成材树

60元/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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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杏树胸径8cm以下的按松柏类执行,每亩不超过220株,超过8cm的另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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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椒、香椿小苗

1.50元/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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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椒、香椿地径在2-5cm

10元/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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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椒、香椿地径在5cm以上

30元/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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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
灌木

一年生以内

4-5元/墩

每墩出条数按10-20根计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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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生以上

5-7元/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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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
果树

苗木地径在1.5cm以下

移栽费3-4元/株

果树包括:苹果、梨、桃、杏、核桃、樱桃、柿、枣、板栗、李子等树种。石榴树补偿标准加20%。树归原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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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龄期地径在3cm以下

40-50元/株,每亩不超过220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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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果期地径在6cm以下(定植三年以上)

260-300元/株,每亩不超过120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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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期地径超过6cm以上(定植三年以上)

400-500元/株,每亩不超过80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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衰老期(区分树种)

260-120元/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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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萄(区分生长期)

20-60元/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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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
桑园

两年生以内

3500-4000元/亩

大田种植养蚕用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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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年生以上三年生以内

4500-5500元/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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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生以上

6000-7000元/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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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
苗圃

苗木

6000-10000元/亩

含苗木树种及培育、移载各种费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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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
砖窑

18、20、22、32门轮窑

9000-13000元/门

包括烟筒

包括烘干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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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式土窑

15000-30000元/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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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
鱼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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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0-14000元/亩

含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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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
藕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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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0-10000元/亩

含土石方工程及藕苗损失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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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
电力通讯线路

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低压线路

1200-1500元/杆

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,已废弃的线杆不予补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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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广播线路

1200-1500元/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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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明木线杆

90-100元/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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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
1、房屋补偿标准,城市规划区以内的,按《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的规定执行。

2、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,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,不能参照的,报临沂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。

3、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,补偿标准为1000元/亩,能收获的不予补偿。

4、对征地范围已确定,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、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,抢建的房屋等建(构)筑物一律不予补偿。

上一条:转发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》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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